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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 66 批面上资助项目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19-07-14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:

 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《2019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》相关要求,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 66 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我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请条件

  1.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。

  2.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、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。

  3.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,每站只能获批一次。

  4.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、 原创性和前瞻性,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,且为本人承担。

  5.入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家交流计划(学术交流项目除外)的派出人员,在完成派出工作后,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才可申请。

  6.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。

  二、资助标准

 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、二等。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12万元、二等 8 万元;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 8 万元、二等 5 万元。

  三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
  9 月 2 日前,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”,下载申报软件,网下填写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,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(A3 双面套印,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)。

  特殊说明:

  申请人不得在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,包括申请人姓名、设站单位名称、合作导师姓名等,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,一经查出,取消其资助资格。

  四、报送时间

  请各设站学院组织本单位博士后积极申报,并于 9 月 3 日前将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》 1 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(国际交流中心 512 室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五、其他事项

  1.请申请人仔细阅读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 66 批面上资助项目评审说明》(附件)。

  2.申请书封面“投送学科名称”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,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。

  3.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,并与博士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,认真撰写申请材料。

  联系人:卫 丹

  联系电话: 029-87082970

  附件: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 66 批面上资助项目评审说明

  人事处

  2019 年 7 月 13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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